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触碰遗物后,我看见了死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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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. 水塘(1/4)

    十月十五号。上午八点。
    方姐的电话。
    "新任务。不在本市。你方便跑一趟吗?"
    "哪里?"
    "城东下辖的清溪县。开车一个半小时。"
    "什么情况?"
    "死者是个孩子。九岁。男孩。小名叫豆豆。溺亡。在村口的水塘里。"
    林默的手停了一下。
    九岁。
    "委托方是谁?"
    "孩子的奶奶。父母在广东打工,赶不回来。"
    留守儿童。
    "地址发我。"
    出城。上高速。下高速。省道。县道。乡道。
    风景一层一层地变。高楼变成了矮楼,矮楼变成了平房,平房变成了田野。路从柏油变成了水泥,从水泥变成了碎石。
    十月的稻田已经收割了。田里只剩下短短的稻茬,像是大地剃了个头。远处的山是灰绿色的,天空很低,云层压得厚厚的。
    林默开了一个半小时,到了一个叫"柳湾村"的地方。
    村口有一棵大榕树。树下停着几辆电动三轮车。一条水泥路从榕树下面分出去,通向村子里。
    他沿着水泥路开进去。
    村子不大。几十户人家。房子是那种典型的农村自建房——两三层的小楼,外墙贴着白色或粉色的瓷砖,有些贴了一半就停了,露出底下灰色的水泥。
    豆豆奶奶家在村子中间。一栋两层的小楼。二楼的窗户没有玻璃,用塑料布封着。一楼的门开着。
    林默停好车,走过去。
    开门的是一个老太太。七十岁上下。头发花白,脸上的皱纹像干裂的田泥。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棉马甲,脚上是一双布鞋。
    "你是那个……整理东西的?"
    "是。我叫林默。"
    "进来吧。"
    她侧身让他进去。
    一楼的客厅不大。水泥地面,扫得很干净。一张方桌,四把塑料椅子。墙上挂着一幅"家和万事兴"的十字绣,绣工不太精细但能看出花了不少时间。电视柜上摆着几个相框——全家福,但照片里的人不多。一个年轻男人、一个年轻女人,中间夹着三个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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