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记本是新的。封面是深蓝色的,硬壳,边角有一道细细的折痕,是文具店货架上被别的本子压出来的。我在第一页画了三十个格子。横六竖五,每个格子大概一厘米见方,铅笔画的线,歪的,有的格子大有的格子小。
红笔是便利店买的。最便宜的那种,一块五,笔杆是透明的,能看到里面的墨水。墨水是暗红色的,比血的颜色浅一点,比番茄酱深一点。
第一个格子划掉的时候,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。红色在白纸上很刺眼,像一道小小的伤口。我把格子涂满,涂得很用力,纸面凹下去一块,翻过来能看到背面的凸起。
第一天。还有二十九天。
荞麦不知道我在画格子。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遥控器按来按去,每个频道停留不超过三秒。她的手指在遥控器上按得很快,指甲盖上细密的纹路在灯光下像一小块织物。电视的声音忽大忽小,忽大忽小,因为她按遥控器的力度不均匀。
"你在干什么?"
"没干什么。"
她没有再问。继续按遥控器。
冰箱嗡嗡地响。窗外的路灯把橘黄色的光从窗帘缝里照进来。这些声音和光一直在。从第一天到第三十天,不会变。
我把笔记本放在枕头底下。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,就是翻开本子,看昨天划掉的那个格子。红色的叉在白纸上越来越密,像一排排整齐的伤口。
第三天,格子划到第三个。红笔的墨水比第一天淡了一点,要多描一遍才能盖住铅笔的底色。
第五天,荞麦在厨房打了个喷嚏。很轻的一声,像布料被风吹动。喷完之后她揉了揉鼻子,什么都没注意到。但我看到她鼻尖上沾了一点极细的碎屑,浅黄色的,比灰尘大一点,比沙子小一点。荞麦壳的碎屑。
我没告诉她。去阳台拿了粘毛滚筒,在她衣服上滚了几下。她问"你干什么",我说"有毛"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,认真地说"我没有毛"。
这句话她以前也说过。第五章的时候,我第一次买粘毛滚筒回来,她也是这么说的。"我没有毛。"一样的语气,一样的认真。
但这次说完之后她停了一下。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,看了很久,像在找什么应该在那里的东西。
第七天。
温辞在便利店门口碰到我们。她手里拎着两份便当,塑料袋鼓鼓的,饭盒的盖子顶出来一个角。
"沈鹿栖!"她的嗓门还是一样大,"你今天脸色更差了。"
"没事。"
"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