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
日子一天天过去,地里的荞麦渐渐成熟,眼看就要收割了。这日,赵荞刚到地里,就拉着沈清辞的手,语气里满是欢喜和期待:“阿辞,俺家堂哥要成亲了,俺要去吃酒,听说宴席上还要杀猪呢,有好多肉吃,你也跟俺一起去罢!”
沈清辞愣了一下,眼底闪过一丝疑惑,轻声问道:“你堂哥?他也在青石坪吗?我怎么没听说村子里有人要成亲。”
“不在青石坪,在张家沟呢!”赵荞笑着解释,语气里带着几分回忆,“俺爹是张家沟的人,俺爹走了以后,俺娘就带着俺回了青石坪,俺也改回姓赵了。俺已经问过俺娘了,带你一个去没事,不用给份子钱,就跟着俺吃就好。”她早就盘算好了,要带沈清辞去白吃一顿,让她也好好解解馋,补补身子。
沈清辞脸上泛起一丝羞涩,语气带着几分犹豫:“这样不太好吧,毕竟是你堂哥的婚事,我一个外人去,多不好意思,还白吃白喝。”
“有什么不好意思的!”赵荞摆了摆手,语气爽朗,连忙劝道,“成亲那日,他们家里可忙了,俺们还要在那儿帮忙干活呢,多你一张嘴而已,你又吃不了多少。你过去看看什么地方能搭把手,帮点小忙就成。”
赵荞的话,终究说服了沈清辞。她想着,若是能帮上忙,便不算白吃白喝。只是她自幼娇生惯养,那些重活定然是干不了的,沉吟片刻,她开口说道:“不如你去跟你堂哥说一声,他们家若是要写囍字,我来写吧,还有其他需要写字的地方,也都算上,就当是我帮他们的忙,也不算白去一趟。”
赵荞一听,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双手一拍,喜出望外:“太对了!俺怎么没想到这个!他们本来就打算请人写囍字,可张家沟没人会写,说不准还得特意去镇上买呢,你能写,可帮了他们大忙了!”顿了顿,她又有些迟疑地问道,“不过,写字的东西你有吗?他们家只有红纸,笔墨砚台,其他的都没有。”
沈清辞轻轻点了点头,语气平静:“我有笔墨和砚台,能写的。”那笔墨砚台,是她把上一回孟家送来的那支发簪卖了,换了钱买的。只是笔墨价钱不低,她平日里格外爱惜,开了笔后,也只舍得用毛笔蘸着水,在桌子上练字,舍不得浪费一点墨。
赵荞虽有些震惊,没想到沈清辞连笔墨砚台都有,却也很快就接受了——毕竟沈清辞是城里来的大小姐,流放一路还能带着书,能有笔墨砚台,也算是正常的。她笑得眉眼弯弯,连忙说道:“那太好了!俺这就去跟俺娘说,再托人给俺堂哥带个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