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火把,骨节泛白,甚至开始发青。
“还能起来吗?”比恐惧先来的是温润如玉的声音,劫后余生的夜里格外抓人耳,她瞬间落下泪来。
“我……”余月初吓得话都说不利落,坐起身来抬眼看向眼前戴着面具的男人,火光照耀下他的面具泛着银光。
“话都说不利索,这大晚上的你出来做什么?”男人伸手拉她起来。
余月初这才发现自己根本站不稳,更窘迫了,瓮声瓮气:“晚上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,肚子疼…”
“怎么不叫人跟你一起?没记错的话,你住的地方离当地牧民的女儿很近吧?”
她没吭声。
“能自己走回去吗?”
她点点头,却尝试几次都迈不出一步。
男人叹了口气:“腿软成这样怎么自己走?”说着,他半蹲下身,“上来。”
“我…这不合规矩,您是皇子,我…”
他打断她:“那本王把你抱回去就合规矩了?还是要本王先回去叫你父兄来把你背回去?要是再碰上野兽,可就没这么好命了。“
余月初敛了敛神,往前蹭了蹭,不再推三阻四,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,趴在他背上。
男人轻笑:“拿好你手里的火把,别烧了本王。”
女孩顿时觉得脸上发热,这火把也烧得太旺了些。
待到翌日,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昨夜的事,只有发现灰狼尸体的牧民惊叹:“幸好昨天晚上这畜生被射死了,否则早起的人还指不定被它吓成什么样!”
余月初又跟那央握着手说了几句体己话,那央放不下这里的一切,她没法跟着余月初去京城。
那央泛红的脸庞带着笑:“小姐,等以后我一定会去中原看你的!”
“都跟你说过多少次,我们是朋友,你真不愿随我回去吗?”余月初有些心疼地看着那央。
她实在是想不明白,那央若是一直呆在这里,那就要辛苦做活一辈子,草草长大,草草嫁人,草草了结一生,若跟了她去京城,她的人生就还有无限可能,不用被送去给家里的傻子哥哥换亲,更不用被旁的吸血的家人拖累。
可那央不愿意跟她走。
待到余月初上了马车,那央在草原上挥手,直到她再看不见马车的影子。
一滴泪,终于落下。
“那央,走吧,那家送了两头牛做聘礼。”
她听见声音,默了默,乖顺地转身跟着阿爹去了。
回京的路上余月初整个人都恹恹的,话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