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张诉纸停在顾闻川面前。
上面的名字叫林稚青。
顾闻川看了很久,才说:“她借出去的不是寿命。是她弟弟叫她姐姐的那一年。”
唐婧抬起头:“什么意思?”
“她弟弟生病,需要钱。愿社给她两种价,一年寿命,或者一年旁名。她选了旁名。”
当年的借名契还在,很快从档案里调了出来。林稚青确实亲手按过印,也清楚写着借期一年,只是愿价下面还有一条现在看来很荒唐的附注。
【旁名离身期间,与姓名直接相关之社会称谓暂时失效。】
林稚青以为失效的是工作登记、邻里称呼和来往信件。
真正开始以后,她才发现不只这些。
她弟弟不再叫她姐了。
“第一天还认得她。”顾闻川说,“到了第三个月,看见她会喊林小姐。后来连林都叫不出来,只知道这是一个常来照顾他的人。”
唐婧看着他:“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?”
“她来找过我。”
那时候顾闻川刚开始频繁使用旁名,还不习惯原主突然找到面前。林稚青没要求毁契,也没说自己反悔,她只是问了一句话。
能不能把剩下四个月提前还给她?
顾闻川拒绝了。
“为什么?”沈蘅问。
“那时候我还需要这个名字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她弟弟死了。”
修契室里静下来。
顾闻川没给自己找理由,只继续说:“死前最后一晚,她在床边守着。他已经认不出她是谁,只问她,林姐姐怎么还没来。”
林稚青就在旁边。
她没有把名字拿回来。
四个月之后,契约正常到期,“林稚青”重新归还原主。可那一句姐姐,再也没人能补给她。
秦满抱着铜铃,小声问:“她后来还找过你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她现在想要什么?”
诉纸自己翻了过去。
背面只有一行字。
【无所求。】
下面还有一行。
【只是问:你记得吗?】
顾闻川说:“记得。”
诉纸没有消失。
它停了一会儿,又添了一句。
【那就记着。】
随后缓缓落回神簿。
没有索寿,也没有要求他痛一次、病一次,更没有让林稚青死去的弟弟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