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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猫猫做卤肉暴富了[九零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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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 不安全的食物(2/4)

悔。一个怕对方不愿离婚,另一个怕对方又要孩子。
    第二天的赶集,只剩下沈荞和麦麦一人一猫。晓欣在门口和沈荞分道扬镳,赶中巴车去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。
    赶集日是沈荞一年当中收获最丰富的时候,赶集一共持续5天。尤其是前三天,沈荞一天就能获得超50块的毛利润,三天的赶集日下来,沈荞已经净赚200块,抵得上一个普通城镇职工一个月的收入。
    不过第四天开始,赶集的人就少了,第五天就稀稀拉拉的,摊位也会少很多,不过相应的,沈荞的工作量也会少一点。
    晓欣从民政局回来后,心情明显舒畅不少,用她自己的话来说,就是“终于可以专心学习,不再被分心了”。
    “过几年,我一定会亲手把晨阳夺回来!”晓欣目光坚定。
    “好!”沈荞赞成他的想法,“不过他什么代价也没有,会不会太便宜他了?他毕竟是对你动手了。”
    “不急,他最想要的,不就是所谓的能传宗接代的儿子嘛,我想让他看看,辛苦养了几年的儿子成前妻的了,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。”晓欣眼里满是燃烧的火焰。
    闻言,沈荞的脑海里出现一段画面:
    一个大袁华站在旁边乐呵呵地展示自己的儿子,一个小袁华一只手叉腰,另一只手举着奖杯,站在领奖台第一名的位置,哈哈大笑。
    大袁华在台下不断朝小袁华竖着大拇指,鼓励道:“儿子,你真棒!你可千万别被你妈抢走了!”
    这太不可思议了,不,这简直太人设崩塌了,袁华怎么看也不像是那种会鼓励孩子,有高超教育水平的家长啊!
    沈荞摇晃着脑袋,幻想如云朵般消散。
    “好吧。”沈荞想象的场景实在太诡异,不过晓欣的说法,听起来还挺解气,就不再多想了。
    赶集的第四天,沈荞和晓欣照样分工卖卤肉,沈荞负责早上,晓欣负责下午。
    沈荞和前几天一样,她先找了个新疆人的摊子,给麦麦买了3毛钱一串的羊肉串。然后抱着麦麦,沿着摊位闲逛。
    服装店已经少了一两个摊位,换成了卖其他杂货的,不过沈荞前几日已经卖过两件衣服,不打算逛服装店了。
    她将目光投向杂货摊。抬眼望去的,首先是前方的“2毛超市”。
    说是“超市”,其实就是杂货摊,专门卖小孩子喜欢的东西,因为价格便宜,统一都是2毛钱,加上各种孩子爱玩的东西都有,是小朋友眼里的天堂。
    沈荞小时候,最渴望来这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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