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椅背上,抬眼看向站在门边的秦二,“我记得走之前,这里还是一片荒地。”
秦二还没说话,糜先生先笑了:“是沈万三出资建的。”
“我等到了清泽县没多久,沈老板便来了,说既然世子打算经营这里,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。”
“沈老板亲自选址,前后不过两个月,便建成了。”
秦长霄听完,哼笑一声:“沈万三倒是会做人。”
糜先生捋了捋胡须,道:“沈家世代经商,最擅长的便是锦上添花。不过能做到沈万三这个地步,可就不是锦上添花那么简单了。”
他们在清泽县的发展,离不开沈万三的支持。
可以说,沈万三这是把宝押在秦长霄身上,而且分量不轻。
秦长霄端起茶盏,语气淡淡:“沈万三倒是舍得下本钱。这份人情,本世子记下了。若真有那么一天,沈家可保百年富贵。”
听到沈万三的名字,旁边的万临耳朵“唰”地一下就竖了起来,心里咯噔一跳。
大庆首富沈万三!
这名字在商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。
富可敌国,手底下商铺钱庄遍布全国各地。
他万临这点家底,跟沈万三比起来,就跟路边摆摊的货郎没两样。
可万临没想到,连沈万三这种人物,都早早地投到了秦长霄门下。
那他万临算什么?
他心里那点刚刚生出的得意,瞬间就被浇了个透心凉。
不行。
要是再不想办法展现出自身的用处,往后秦长霄身边哪里还能有他一席之地?
他万临虽然不如沈万三有钱,可他也有自己的优势。
沈万三再有本事,能把身家性命全押在秦长霄身上吗?
沈家再家大业大,可树大招风,真到了要命的时候,未必有他万临这样的小人物灵活。
而且沈万三远在天边,他万临可是跟秦世子同生共死了一路!
这情分,是银子买不来的。
万临眼珠转了转,最后落在了裴安身上。
这位是裴家嫡子,二皇子的表弟,手握不少京城的人脉。
这一路上,他跟裴安虽然称不上推心置腹,可也算同甘共苦。
而且裴安这人嘴硬心软,应该比较好打动。
只要抱住了裴安的大腿,自己就能在阵营之中站稳脚跟。
万临心里打定了主意,脸上的笑都热切了三分。
他端着茶碗,不动声色地挪到裴安旁边的椅子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