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诸侯姓名,只刻君主受剑时必须承担的誓言。”
“保护教会?”
“保护教会、居民和道路。”
“权杖、宝球照旧制。王印和王旗暂缓。”书记一边写一边复述,“因为那两件东西一旦造出来,就等于提前回答谁有权发令、征税和任命城守。加冕时由谁傅油、谁授剑、君主向谁起誓,也留到君主人选确定以后。”
他抬起头,“还有吗?”
无人再提出新的徽号,书记把礼器清单翻到背面。
帐里安静了片刻。
“礼器可以让金匠制造。”年长教士道,“可一个新国家若只有几件新造的金银,仍然缺少同基督教世界历史记忆相连的东西。”
“从巴尔干请一位希腊人与斯拉夫人都敬礼的圣者。”有人接道,“新国为他修建加冕圣堂。以后每位君主都在他的祭坛前宣誓。这样总比去巴黎或罗马讨受难圣物容易。”
教会法学者道,“先别把‘请一位圣者’说得像从箱子里挑一件合适的器物。你要请的是遗骨,还是他的衣物、器具?若只是一块覆过圣髑、接触过墓穴的布,又是另一回事。”
“有多大区别?”
“若只请求接触过圣髑的布帛,原圣堂或许愿意赠送。若要移动圣人的骨骸,就要主教与保管圣堂同意,开匣时要有见证,旧封印、转移文书和沿途交接一项也不能断。尤其不能从刚归顺的修院里强取他们的主保圣人。那不会使新王权扎进本地,只会使人想起1204年拉丁人怎样搬空君士坦丁堡的祭坛。”
纹章官摇了摇头,“即使一切都照规矩办,选希腊圣人,斯拉夫人会问自己的使徒在哪里。选斯拉夫圣人,希腊主教会说新国等于选择了归属。跟随圣女流血的拉丁军队,也不会愿意看着新王只在一场他们听不懂的礼仪中加冕。”
“所以你要的,不是普通圣人的圣髑。”
“我要一件不先属于希腊人、斯拉夫人、法兰西人或帝国人的东西。”
“那就只剩下主的受难。”
这句话使帐中沉默了片刻。
教会法学者先开口,“真十字架的圣木、圣钉、荆棘冠冕、刺入肋旁的枪、士兵抽签的长衣、裹尸布,还有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状牌,都因直接联系受难而有普世意义。可意义越高,认错的代价也越大。一位地方圣人的指骨认错了,受伤的是一座圣堂。一件假的受难圣物若被放到新王冠旁,受疑的会是整个国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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