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他先跑了一趟经纪公司,雇了两个菲佣。一个年纪大一些,四十来岁,会几句简单的英文和中文,专门做饭和照顾母亲。另一个年轻些,二十出头,负责打扫卫生和收拾院子。王汉彰和她们分别说了几句话,问了几个问题,觉得可以,就带她们坐车回了跑马地。
然后他转到宠物商店,买了两条纯种的牛头梗。一公一母,母狗的肚子鼓鼓的,怀了崽。宠物店的老板是个英国人,他说这种狗很凶猛,除了主人之外,能对任何闯入者造成威胁,英军的军犬用的就是这种狗,看家护院很管用。王汉彰付了钱,把狗牵回家,拴在院子后门旁边的狗窝里。
把菲佣和狗都安顿好了,跟家里人说出去办事,晚饭不用等他。他没有告诉她们去哪里,母亲也没问,赵若媚只看了他一眼,点了点头。
他拿着威尔逊先生给的那封信,去了香港警察队总部。总部在中环的一栋灰色大楼里,门口挂着英国国旗,台阶两侧各站着一个印度门卫,戴着红色的头巾,腰里别着警棍。他把信出示给门卫看,等了一会儿,一个穿制服的华人警察把他领进了大楼。
走廊里铺着深红色的地毯,踩上去没有声音。墙壁刷着白漆,每隔几步就有一盏壁灯,灯罩是黄铜的,擦得很亮。走廊两侧是一扇扇关着的门,门上钉着铜牌,上面写着各个部门的名称。偶尔有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从身边走过,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咔咔的响声。华人警察把他带到二楼尽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口,敲了敲门,里面传来一声“请进”,他推开门让王汉彰进去,自己退了出去,把门带上了。
史密夫·约翰副警司坐在办公桌后面。他四十多岁,棕红色的头发,剪得很短,鬓角已经有些灰白了。他的脸圆圆的,颧骨宽,下巴厚实,肩膀也很宽,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警服,领口的铜扣擦得发光。他正在低头看一份文件,看到王汉彰进来,放下文件,站起来,伸出一只手。
“请坐。”
他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,自己先坐下了。他把王汉彰递过来的那封信打开,看了一遍,又看了一遍,然后把信纸叠好塞回信封里,搁在手边。他的动作不紧不慢,每一个步骤都像是按着规矩走的,不急,也不拖。
“威尔逊先生跟我提过你。”他说,声音不高,带着一点苏格兰口音,把“r”发得有些重,“你在西班牙的事情,威尔逊的信里写了。当然,更主要的原因,我在詹姆士先生的手下工作过一段时间。能够得到他认可的人,在整个大英帝国之中都不算多。你是其中一个!”